怎樣使用零擔貨物運單?
零擔貨物運單是車站與托運人之間代替貨物運輸合茼的一種運輸憑證,是明確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承、托雙方權:剎、義務、責任和發生貨損貨差或運雜費計算錯誤時,判明雙方責任的主要依據。具有經濟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須由托運人自己填寫,不能由零擔站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托運人對運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當負完全責任,若在普通貨物中夾帶、捏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以及貨物包裝缺陷等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零擔貨物運單一式三份,一份由起運站存査,一份隨貨同行交到達站存査,一份交托運人備査。
零擔站對托運人提交的貨物運單,應逐項審核,并填記承運人記載事項,加蓋承運章。對憑證運輸的貨物,要在證明文件背面注明已托運貨物數量、運輸日期,并加蓋承運章。
零擔貨物運單的內容為:
(1)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電話號碼;
(2)起運站、到達站和中轉站名,全程公里;
(3)貨物名稱;
(4)貨物的包裝情況和標志;
(5)貨物件數、實際重量、計費重量、輕泡貨物體積r
(6)承運日期和運輸編號;
(7)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等。
零擔貨物運單由托運人和受理人分別填寫,其填寫界限是運單上的一條粗黑線,黑線的左上方由托運人填寫,右下方由受埋人填寫。字跡要清楚,不要潦草,不涂改(涂改處:要蓋有效印章),不自制簡化字。上一篇: 零擔貨物托運人應承擔哪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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