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如何申請辦理“三超一重”貨物運輸?
鐵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運輸的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安全影響大,承運這類特種貨物的,需要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特殊技能。按照《行政許可法》對于設定行政許可的范圍規定,對這類直接關系鐵路運輸安全,需要確定承運人的特殊信譽、特殊條件及特殊技能的事項,可設定資質許可。條例針對鐵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運輸的實際情況,對從事這類特種貨物運輸業務的承運人設定了資質許可。規定凡辦理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運輸業務的,承運人均應當申請資質許可。此項資質許可的實施主體有兩個,即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鐵路管理機構。原則上,承運人申請辦理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運輸業務時,應向所在地區的鐵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承運人申請辦理跨局或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超限、超長、超重、集重貨物運輸業務時,應向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具體申請程序依據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制定的實施細則辦理。